(7) 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作品内容必须完全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则成绩按0分处理。  
  	
 
  	【表演(配音方向)】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网络考试(一试):自我推荐、自备稿件朗诵、才艺展示  
  	科目一:自我推荐(考试时长:90秒)  
  	自我推荐内容:身高、体重、兴趣爱好、报考本校本专业的原因、专业学习经历、未来发展规划;  
  	科目二:自备稿件朗诵(考试时长:90秒)  
  	自备稿件:题材为现代诗歌或散文(无背景配乐,脱稿朗诵)  
  	科目三:才艺展示(考试时长:60秒)  
  	才艺展示:声乐(要求清唱)、器乐、形体(如:舞蹈、武术、艺术体操...可配乐、可配必需表演展示器材)等非语言类才艺展示,任选其一。  
  	现场考试(二试):形象与声音考核、指定稿件播读、命题模拟主持  
  	形象与声音考核:上镜形象考核与声音条件考核;  
  	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现场答题;  
  	命题模拟主持:现场抽题,现场答题。  
  	
   
  	2、计分标准:  
  	一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试各环节成绩满分为100分,三个环节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3、一试考试要求  
  	(1) 考试环节需要考生全程面对镜头站立。要求:考生录制的视频画质清晰,光线充足,能清楚看到考生的表情、神态、动作,五官不能有遮挡,不能带浓妆。建议考生录制视频时,选择较为正式的服装,全身录制时建议女生穿高跟鞋。  
  	(2) 所有视频中均只能出现考生一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也不得出现他人声音、提示等,一旦出现本段视频无效作零分处理。  
  	(3) 录制的音质较好,能使考官准确地听清楚考生的语言表达,保持在安静的环境下进行视频录制,回音较小,能较好地表现考生的声音面貌;  
  	(4) 在录制视频时禁止在演播室等专业场所录制,不能使用专业摄像机、单反录制,不能使用补光灯,不能使用专业话筒收音,不能使用耳机等外部设备,尽量不要以白墙为背景,可用家中电视墙、沙发墙、书柜、衣柜等为背景,以免白墙光线过强造成逆光,导致面部光线过暗,影响评判效果;考生眼睛的视线必须全程看手机摄像头的位置,不能看着手机中间位置,以免影响画面效果。  
  	(5) 视频须为原始录制,不得做后期编辑、配音等处理,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技术美化处理画面,一旦出现按作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