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才培养目标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及影视新媒体内容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兼具传媒管理、产品营销素养,能够在广播电视系统、新媒体机构、文化机构及其它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同时该专业利用学校财经学科优势资源,培养具备一定财经知识背景的专业性传播人才是其特色。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文化艺术修养,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播音主持艺术、广播电视新闻传播、文学、应用语言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主持、新闻传播、公关宣传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同时该专业利用学校财经学科优势资源,培养具备一定财经知识背景的专业性传播人才是其特色。
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科 类 | 招生计划 | 学 制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理兼招 | 51 | 本科四年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理兼招 | 33 | 本科四年 |
注:1、招生省份为湖南、山西、河北、山东、广东,其中河北、山东、广东组织校考,其余省份使用统考成绩进行录取;2、以上专业四年均在广州校区修读。
五、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报考专业在生源地有组织统考的省份,按当地统考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考生报考专业如属生源地省份艺术类统考不涉及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
2.我校校考考点只允许设点所在省考生参加考试,且不接收考生跨省考试,跨省考试获得的成绩我校不予认可;非艺术类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校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