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7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来源:广东省2027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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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东省2027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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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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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型(一)体育类专业省统考(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二)体育单招(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对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体育单招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省招生办将根据我省体育类专业省统考考点或体育单招考点的处理意见、考生的违纪事实,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考生作出取消其当年单科成绩直至取消当年各科成绩(或停考)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暂停参加高考或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相关招生单位要始终坚持依法治考、治招,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五、体检要求
体育类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普通类考生相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请慎重报考。为确保安全,考生在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前应到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上述要求外,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本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明确说明,同时向考生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强统筹管理,切实抓好体检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对入学新生进行身体条件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按规定对涉及的考生进行处理外,还要对体检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各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须遵循有利于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提高考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压实招生考试机构职责。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周密部署。要扎实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认真组织高考报名及体育类考生信息确认;切实抓好体检工作的统筹管理;重点督促做好考生考前安全教育、考试纪律教育,以及考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和考试风险告知工作,全力保障考生考试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规范考点考务管理。考点要严格落实考务管理规定,精心组织体育类专业考试。确保考试组织严密有序、考场秩序井然、场地器材符合规定标准、成绩评定公正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