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
6.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2.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国际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部分核心课程由外教用英文授课,建议高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3.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公办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90号)的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5.学校通过奖、助、贷、勤、免、补、访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7.我校招生简章如与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8.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9.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山东艺术学院所有。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6423300,0531-86423303
招生监督电话:0531-86522332
学校网址:https://www.sdca.edu.cn
通信地址:
长清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
文东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