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类报名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将于综合考核环节复审,所有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广东省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工作由卓越工程师学院依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采用校企共同招生、共同选题、共同培养、成果共享,师资互通、课程打通、平台融通、政策畅通的方式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详见《卓越工程师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请考生及时留意我校研招网和报考学院网站的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325室(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22722
电子邮箱:yzb@gdut.edu.cn
初审:梁振强
复审:贺勇
终审:黄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