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无破格录取。
2.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三)录取相关情况说明
1.报考2个艺术类校考专业(招考方向)且均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我校根据校考专业成绩结合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2.在各专业(招考方向)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校考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依次、逐项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成绩比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区、市)2026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均折算成150分制。
3.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4.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故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招考方向)录取时使用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无政策加分成绩。
5.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或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高考政策有差异,以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政策为准。
我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在招生考试中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我校本科校考属于国家级考试,每位考生均须诚信考试,所有考试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否则将视为作弊。如在考试中发现弄虚作假、替考等作弊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校考成绩。
(一)每学年学费13,000元,住宿费入校后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另行缴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入学后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以及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直至学历、学位证书无效。
(三)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具体评定规则以当年《上海戏剧学院学生手册》为准。
(一)我校2026年华侨及港澳台地区拟招收“联招”文史类考生5名、台湾“学测”考生1名,招生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