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需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接受考点核验。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2)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智能眼镜;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
(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4)考生须按照考试要求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在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规定的地点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计算方法
(一)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发布成绩,考生可于6月上旬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各地分别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计算方法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三)加分政策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今年仍实行加分政策优惠,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退役士兵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4 月16日9:00至4月22日17: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1.各县(市、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