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作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发布时间: 2023-02-28 | 13226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四、其他有关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戏曲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试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科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参照本科专业的对应关系执行。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省招生委员会是监管省统考和属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我省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和规定,统筹谋划,规范管理,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高校要严格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和有关要求,科学、规范编制本校相应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研究制定相应的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等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按要求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积极加强宣传引导解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高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各地各中学要积极组织相关政策培训,重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艺术类考生和家长的全覆盖培训,广泛深入地做好政策解读,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广大学生充分知晓政策,避免因对政策的误读而造成的影响。


本方案在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中实施,如教育部和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教育部和省的新规定执行。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试行)

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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