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同上: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
⑤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关于报考专业与艺术类省级统考对应关系
请考生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附件1。
5.关于上海市生源
由于上海市2022年高考延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经协商确定上海市生源录取方案为:上海市生源的录取标准与全国录取标准保持一致,报考考生达到我校相应专业的全国录取标准的予以录取,所需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为准,上海市生源的投档录取时间以上海市统一安排为准。
北京电影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