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安排
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市组织的考试。
1.考试时间:6月13日
2.考试地点:虎门中学书法室
3.考试时间具体安排:8:30正式开考

4.考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按所抽到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②考试用纸、桌椅、毛毡、墨碟由考场统一提供。其它考试所需工具,如毛笔、墨汁考生自备。
③请务必在试卷背面右下角信息栏框内写上所在读学校、考生姓名,座位号、报考学校等信息,未填写信息者当科考试成绩无效。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
(1)书法临摹考试:在给出的楷隶行书体的范本中任选其一临摹(四尺三开宣纸两张)(共60分钟)。
(2)书法创作考试:根据提供的内容进行创作(楷行任选 共)(60分钟)。
(3)备注:总分200分,其中书法临摹100分,书法创作100分。考生自备毛笔、镇纸、笔洗等,考试用纸及毛毡考场准备。
2.评分标准

(六)评委设置
1.评委组成。
成立评委库,包含市外专家、本市外校专家、校内专家。本市外校专家、市外专家由学校邀请,校内专家考试当天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纪检组长现场抽取并现场公布。
2.评委培训及管理。
考试当天评委提前一小时进行上岗培训,学习考场纪律及考试要求,考试期间评委私人电话统一集中管理。
(七)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遵守现场考试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和监考员安排;
2.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场抽签,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
3.禁止携带电话手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拍照;
4.不得携带与书法相关的任何图片、文字材料等进入考场;
6.考试期间考生要独立完成考试,不能相互交流、作弊等,不得干扰其他考生正常考试;
7.除了填写座位号外,考生不得在试卷任何地方书写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或作任何特殊标记;
8.不可以使用非考场提供的考试用纸书写,否则成绩无效。
9.考生过程中评委有权随时叫停,但不影响成绩。
有违反以上及其它考试纪律要求的考生,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八)考试监督
1.学校成立3人以上校考监督小组。(包含1名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家长、1名招生学校家委会成员)
2.考试采取全程录像,考试原始成绩和录像上交校纪检组备存三年。
(九)推荐市考名单
学校按1:1.5的比例(四舍五入)提出推荐市考名单,于6月14日至18日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中招办。
(十)市考
7月3日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考核,市考成绩在市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