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项目:田径、足球、游泳、篮球、羽毛球、武术、排球
(三)招生人数:0~46人
(四)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必须符合《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规定的条件。
2.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
②获得区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③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
3.获奖证书有效期。比赛获奖证书有效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