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专业(共20人)
1.必考(20分)
(1)视唱(5分):五线谱或简谱自选,抽唱一条8小节的旋律。
(2)练耳(15分):单音、音组、旋律、节奏听记(无升降号调)。
2.主考(选其中一项)(50分)
(1)器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竹笛、唢呐、笙、二胡、高胡、古筝、阮、琵琶、柳琴、三弦、扬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电贝斯、电吉他、古典吉他、打击乐(爵士鼓、玛林巴、排鼓、颤音琴)):要求演奏练习曲、乐曲(钢琴需为奏鸣曲快板乐章)各一首,曲目自选,不作反复(除钢琴外,乐器自带)。考生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
(2)声乐:自选一首中外艺术歌曲或民歌(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要求音高、节奏准确,声音明亮、自然。由我校提供现场钢琴伴奏,考生须准备1份单独的乐谱,考试时交给伴奏老师。
(3)舞蹈:中国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自选种类(国标舞、街舞均不作为考试舞种),考生须在限定舞种选择一种舞蹈参加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3.副考(30分)
(1)以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副考为声乐。自选声乐曲目一首(不得演唱流行歌曲)。
(2)以声乐为主考项的考生,在33种器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竹笛、唢呐、笙、二胡、高胡、古筝、阮、琵琶、柳琴、三弦、扬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电贝斯、电吉他、古典吉他、打击乐(爵士鼓、玛林巴、排鼓、颤音琴))中自选一种作为副考项。要求演奏乐曲(钢琴需为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曲目自选,不作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