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广州市中考成绩在750分(约为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以上50分)以上的学生,高中三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奖学金为高中三年学费)。
2、参加广州市中考成绩在740分(约为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以上40分)以上的学生,奖学金为高中两学年学费。
3、参加广州市中考成绩在730分(约为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以上30分)以上的学生,入学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奖学金为高中一学年学费)。
4、参加广州市中考成绩在720分(约为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以上20分)以上的学生,入学当年奖励奖学金为高中一学期学费。
5、高二学年奖励:按高一两个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试前3名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当年奖励奖学金为高中一学年学费);第4-6名的学生奖励奖学金为高中一学期学费;第7-1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11-15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0.5万元。
6、高三学年奖励:按高二两个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试前3名的学生,当年享受公办生收费待遇(即当年奖励奖学金为高中一学年学费);第4-6名的学生奖励奖学金为高中一学期学费;第7-10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11-15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0.5万元。
7、高考奖励政策另行规定,其中考上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学生,一次性奖励5万元。
(以上所有奖励不适用于国际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