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公告
来源:暨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公告 | 作者:暨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公告 | 发布时间: 2021-01-31 | 17185 次浏览 | 分享到:
暨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公告


(二)进行校考的专业和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招生省份

拟投放计划

对应省统考科目

播音与主持艺术

(普通话)

广东

4

无省级统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

(粤语)

广东

12

无省级统考

注:

1以上两个表中招生计划仅做参考,实际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各专业对应招生省份的省统考科目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批复或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各专业招生省份范围的考生,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艺术类专业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教育部相关专业体检要求。

(二)考生必须参加各专业对应科目的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


四、录取规则

(一)使用统考成绩作为依据录取的专业,录取规则见后续发布的《暨南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或《暨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统考)

(二)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依据录取的专业,录取规则详见《暨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五、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我校各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0000/年(最终以广东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六、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学校将对艺术类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按照艺术类招生办法入学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七、联系方式

(一)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522013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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