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
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有关工作,我院制定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说明》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练耳与乐理在线考试系统(模拟)-考生端操作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转发各中学和高校有关院系,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广东省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标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术科统考)是面向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组 成部分。音乐术科统考主要考核或检测考生的音乐素质、音乐基础知识、演唱或 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通过考试选拔出具有音 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音乐工作的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类别
广东省 2021 年音乐术科统考分为:音乐类(音乐学)专业、音乐类(音乐 表演—声乐)专业、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三类(见下表)。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音乐类(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器乐;各科成 绩满分均为 100 分。
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30% + 声乐得分×35% +器乐得分×35%)×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2.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试科目: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各科 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
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30% + 声乐得分×7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3.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试科目:视唱练耳与乐理、器乐;各科 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总分 300 分。
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计算 公式为: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30% + 器乐得分×7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