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考试内容与要求
来源:上海音乐学院 | 作者: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 | 发布时间: 2020-08-24 | 8870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考要求:
​具备一定的音乐实践能力,有良好的音准、节奏感及音乐记忆 力,较好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具备基本教育素养及良好的沟通力。
报考要求
具备一定的音乐实践能力,有良好的音准、节奏感及音乐记忆 力,较好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具备基本教育素养及良好的沟通力。
考试内容
▲远程初试
1.器乐与声乐(以下1、2、3项任选一项)
(1)主报钢琴 钢琴:练习曲一首。 声乐:歌曲一首(限美声、民声唱法)。
(2)主报声乐 声乐:歌曲一首(限美声、民声唱法)。 钢琴:练习曲一首。
(3)主报钢琴以外的器乐 以下两项任选一项
①管弦乐器:练习曲一首。 ②中国乐器:乐曲一首。 声乐:歌曲一首(限美声、民声唱法)。
注:
①声乐演唱曲目须为独唱作品,且须背谱演唱,采用无伴奏形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
②中外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可按声部移调演唱。
③演唱开始前须报曲目名称及该曲目的调号,可在具有固定音高的乐器上演奏出所选曲 目的第一个音以确定其音高。
④钢琴及其他乐器所演奏曲目须为独奏作品,钢琴须背谱演奏,其他乐器的背谱要求请 参照相应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拍摄要求:参照声乐演唱、钢琴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打击乐演奏招考方向 的拍摄要求。 
2.音乐教育素质测评(三选一)
(1)钢琴弹唱:自弹自唱自选曲目一首,须背谱弹唱,时长不超过5分钟。
(2)舞蹈:自选舞蹈表演片段,时长不超过2分钟。
(3)第二乐器演奏:乐曲一首,所选曲目须为独奏作品,且须背谱演奏,时长不超过6分 钟。
注:
主报钢琴以外的器乐,音乐教育素质测评科目自动被认定为选择第二乐器演奏(钢琴), 不得选择钢琴弹唱或舞蹈。
拍摄要求:
①钢琴弹唱:横屏侧面拍摄,录制过程中须确保考生的手部、脸部和键盘清晰可见。
②舞蹈:横屏正面全身拍摄,录制中考生可选用音乐伴奏,但须确保考生的身体和脸部清 晰可见。
③第二乐器演奏:参照钢琴演奏、现代器乐演奏、打击乐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 演奏招考方向的拍摄要求。
▲到校复试
1.音乐综合素质测评(以下1、2、3项任选一项)
(1)主报钢琴 钢琴:自选作品一首。 声乐:自选作品一首(限美声、民声唱法)。 视奏:现场抽考钢琴视奏作品一首。 口试:以现场抽选的教育或音乐类相关命题作即兴演讲,并回答相关问题。
(2)主报声乐 声乐:自选作品一首(限美声、民声唱法)。 钢琴:自选作品一首。 视奏:现场抽考钢琴视奏作品一首。 口试:以现场抽选的教育或音乐类相关命题作即兴演讲,并回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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