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打击乐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查考生在艺术审美体验中对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规范性。
注重考生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舞台表演大方、质朴,不矫揉造作;表演时的完整性与流畅性;艺术表达准确,有艺术表现力和创造性的艺术思维。考核内容、评分方法与标准参见如下表格: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 演奏技术及艺术质量 | 95 | 1.自选一首不少于三分钟的作品(不使用伴奏带) 2.演奏完整流畅,具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对作品风格把握准确。 3.作品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
| 现场视奏 | 5 | 1.敲击键盘类、鼓类的考生全部以小军鼓为视奏乐器。 2.专业评委提供视奏谱一条。考生拿到考题30秒后按照乐谱规定速度,一遍完成视奏。 3.节奏准确、流畅完整。 | 错1节拍,扣1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
| 合计 | 100 | | |
二、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办法
(一)演奏技术及艺术质量95分。
1.自选一首不少于三分钟的作品(不使用伴奏带)
2.演奏完整流畅,具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对作品风格把握准确。
3.作品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二)现场视奏5分。
1.敲击键盘类、鼓类的考生全部以小军鼓为视奏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