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实验学校先后获得东莞市直属学校、东莞市一级学校、东莞市德育示范学校、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全国先进民办学校、全国空军招飞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清华大学优秀生源基地学校、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训练基地学校、南方分级阅读实验基地、 中国艺术特长生优秀培训基地和东莞市教育工作优秀单位等殊荣。翰林学校的办学质量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学校美誉度和家长满意度不断提高,学校已经拥有了良好的社会口碑,为东莞的教育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招生简章
(一)
招生计划
1. 小学一年级:学校在招收直升学生后,其余的招生计划495人面向全市招生,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2. 初中七年级:学校在招收直升学生后,其余的招生计划223人面向全市招生,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二)
招生对象
1.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不限;
2. 初中七年级:招收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特别提醒:从2020年起,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家长方须按要求办理相应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三)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
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时;
非户籍学生: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时。
(2) 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