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高考生填报普通高校招生志愿注意事项
来源:广东教育考试院 | 作者:广东教育考试院 | 发布时间: 2020-07-27 | 147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2020年高考生填报普通高校招生志愿注意事项
专科批次录取,普通高中学考三门科目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即3D以上)的考生,可与普通高中学考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一起,同时填报专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类院校志愿,分两次投档录取。录取时,第一次投普通高中学考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待相关院校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第二次投档投3D以上考生(第一次投档时未被录取或被退档的考生与其他未投档考生一起排序投档,但其在第一次投档时被退档的院校志愿无效)。第二次投档时,第一次投档录取就已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再安排第二次投档,如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则可进行专业投档。
(二)查询高校学费标准。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收费较高,请考生务必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奖、助、贷政策后再填报此类高校或专业志愿。
(三)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考生。
1.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考生,已完成高校专项计划院校报名、资格审核,被高校确定入选资格并经公示的,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
2.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符合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校专项计划及综合评价资格等特殊类型(下称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一所院校进行填报。具有资格,但未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 志愿栏填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特殊类型的报考资格。考生要与其测试高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在志愿填报时正确选择报考高校,以免填报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导致未能被录取。由此产生后果,考生自负。
3.招收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资格考生的院校,在提前批录取之后投档,本科录取批次正式投档前录取结束。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资格考生的院校录取工作,与院校文理类专业所在批次同期进行。
4.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11所高校在我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并经高校公示已获资格的考生,只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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