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作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发布时间: 2020-05-11 | 19975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号)执行。

(三)招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必须在全省统一的应届初中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基础上进行。各地级以上市可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直接进行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未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的地级以上市,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将普通高中录取数据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

2.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必须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全省各级各类中职学校依据分级负责、分类操作、简化手续、分段实施、多次录取的原则,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从统一的初中毕业生数据库中录取新生。

3.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招生录取、省属中职学校及跨市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其他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招生由其行政管辖地(或生源所在地)招生办投档,学校录取。五年一贯制 公费定向招生的具体报名、考试和招生录取办法按粤教考函〔201950号、粤招办普 〔 2020 3号相关要求执行。

4.三二分段中职学段的录取,按照粤教职函[2019]136号文件要求,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需要单独组织面试、术科测试等考试,应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并在开学前完成考试工作。

中职学校要确保有志愿的学生优先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或生源不足的,在各市、县(区)投档结束后,可自主组织生源直接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实行春季招生的学校,已录取的学生数据由各类中职学校录入中招服务平台。

(四)招生录取结果的审核、新生名册打印和备案

各类学校录取结果的审核责任分级分类落实。省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跨市招生的市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录取的非本市生源可由生源地或招生学校所在地招生办审核,也可报省招生办审核;五年一贯制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办审核。普通高中和其他中职学校录取结果由所属地级市、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市、县(市、区)属技工院校录取结果由各市技校招生办审核。其中在中职学校录取的第一阶段,由地级市招生办及技校招生办投档的,招生学校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提交即完成录取,无须办理网上录取审核。

省属中职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省招生办打印、经审核后备案,其余中职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不区分本、外市生源)由市招生办打印、经审核后备案;个别如医学类专业市属中职学校确有需要,可直接到省招生办打印和审核备案新生录取名册,无需省市两边打册备案。省招生办不再受理市属中职学校往届招生名册补盖录取专用章事宜。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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