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校考|广西艺术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后的考试安排)
来源: | 作者: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资讯 | 发布时间: 2020-04-21 | 8727 次浏览 | 分享到:

13.正式考试前,考生必须进行模拟考试,熟练掌握考试流程,演练重要环节,拍摄视频时,必须提前确定好拍摄近身和全景画面的最佳距离、角度和位置,应保持手机摄像头与考生高度处在同一水平线,避免仰拍或俯拍,拍摄画面以拍摄考生全身镜头为主。模拟考试不限次数,模拟考试视频不能提交。

14.开始拍摄时,必须先拍摄个人正面半身镜头(腰部以上)和正面全身镜头,各保持约3秒钟。在表演高潮部分必须有10-30秒局部特写(含正面半身镜头、肩部以上面部镜头),考生全程不允许离开摄像镜头画面;播音主持类考生稿件不允许遮挡脸部;演奏类考生拍摄局部特写必须包含手部特写;舞蹈类考生摄像镜头必须始终跟随舞者。

15.正式开考后,拍摄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允许考生透露个人信息,不得出现任何其他现场人员的影像及声音,不得出现与考生相关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后期发现一律按违规作弊处理。

16.考生必须使用考试软件APP自带拍摄功能,实时录制视频,中间不能暂停、间断,声音和图像需同步,保持考生始终在画面中,不得转切画面,不能使用具有美颜、修图、滤镜等效果的手机软件进行拍摄,若使用自带美颜、修图等效果的手机拍摄,请关闭相应功能,不得采用任何技术手段美化、编辑音频和视频。

17.考生在正式考试时,必须按考试过程中的系统语音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个科目视频录制,每个科目3次录制机会,考生可以从已录视频中选择一个最满意的视频作为正式视频提交,视频一旦提交,不允许再进行任何修改。报考考试类别有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考试科目的视频录制并提交。

18.考生提交视频后,系统将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人像对比、对图像进行校验,后期学校不排除通过更先进技术手段进行比对、甄别,最大限度杜绝冒名顶替和徇私舞弊。




四、违规违纪处理


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对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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