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15%
结构与比例 占30%
细节深入与局部刻画 占30%
表现技法 占25%
5.试卷样卷
见附录1。
(二)色彩考试
1.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内容:静物、人物头像。
考试形式:写生;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
④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⑤答卷上不允许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3小时。
4.评分标准和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彩感觉,构图合理,色彩关系明确生动,画面富有美感;色彩与形体结合紧密,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构图 占15%
色彩关系 占35%
造型能力 占25%
表现技法 占25%
5.试卷样卷
见附录2。
(三)速写考试
1.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内容: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场景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