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2022年12个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学科数量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北京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我校为首批20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6个一级学科获评A+,2个一级学科获评A,7个一级学科获评A-,获评A+学科数量居全国高校第六位。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始终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202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200余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且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属于专项计划,面向部分专业招生,详见附件1(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含)以上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