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传媒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来源:武汉传媒学院2024年招生 | 作者:武汉传媒学院2024年招生 | 发布时间: 2024-06-05 | 8918 次浏览 | 分享到:
武汉传媒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选考科目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对于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我校予以承认。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一)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二)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直接使用各省(市、区)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如生源所在省(市、区)无明确规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艺术类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三)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主要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九条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入学前可在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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