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奖学金等级金额由4000元至8000元不等。
2.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500元至8000元不等,奖励面约35%。
3.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4.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
5.困难补助: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特殊情况补助两种情况,用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临时、特定的经济困难。
6.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特大灾害,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7.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现已设立关山月奖学金、王肇民艺术奖、高永坚艺术奖、梁容励志奖学金、黎明雕塑创作奖学金、陈湘波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黎明·黄詠贤中国画奖学金、许钦松创作奖学金、刘书民中国画学院基础教学奖学金、黄伟哲·区浩嘉奖学金、德翰教育奖学金、红星宣纸奖学金、荣发雕塑基础教学奖学金、盟将年度教学优秀奖、仲明助学金、粤+赋能创享视界奖学金、粤+赋能创享美育奖学金、马利艺术奖学金、宝虹画材奖学金、哔哩哔哩寻光高校动画作品扶持金和鲁本斯奖学金等,奖助学金额: 每生1000元至15000元不等。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 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20-39362077
电子邮箱:zsb@gzarts.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zarts.edu.cn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86-20-39325774
传 真:+86-20-39325774
电子邮箱:jwb@gzarts.edu.cn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州美术学院授权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附件:
专业考试大纲
《色彩》
1、 目的和要求:色彩考试以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表达色彩的能力为目的,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基本技能。
2、考试范围:静物写生和默写。
3、工具材料:(1) 水彩、水粉颜料自选;(2) 自带画夹(或画板);
(3) 画纸:8 开水彩纸。
4、考试时间:3 小时。
5、评分:满分为 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