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要求,艺术类专业考试要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4年。因标准化考场数量有限,部分高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能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请有关高校自行或与承办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协商落实录像事宜,采取高校自备或租赁录像设备、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录像等措施,做好考试过程的录像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高校承担。
承办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每个招生院校考试结束后,向相关省外院校提供参加该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基本信息。
(三)违规考生处置
为严肃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有违规行为的,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构成作弊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均无效,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专业考试过程中考生若有违规行为,相关院校在专业测试全部结束一周内,应将《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见附件1)、《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作弊材料、工具暂扣单》(见附件2)及相关证据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报送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515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j@sdzs.gov.cn)。
(四)考试管理与安全
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省设考点所在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分别按各自职责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要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预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地点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的场所。考生数量大且集中的院校,要认真做好考试管理和考场设置问题,避免考生过于集中。
考试期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派检查组进行检查。
四、考生报名缴费及身份确认
(一)报名及缴费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dzk.cn)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院校准考证。专业校考报名开始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截止时间为所报考院校开考前3天(如考试开始时间为2017年2月7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3日下午5点;考试开始时间为2017年2月5日和2月6日的,因开考前3天为法定假期,报名截止时间一律为2017年1月19日下午5点),春节期间(2017年1月20日—2月2日)网报系统关闭。考生于考试前2天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上报名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二)考生身份确认
山东省艺术类考生于2016年11月进行夏季高考网上报名,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领取《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并生成14位考生号,即“1737**********”。考生号是山东省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招生院校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必须准确无误地使用考生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