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职(专科)院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
(二)按艺术类招生的非艺术学门类本科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照普通文理二本线执行。艺术类提前本科或二本录取时,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文理二本线执行。其他非艺术学门类专业(如建筑学、广告学等)原则上要纳入文史、理工类计划招生,若高校提出按艺术类招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上述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执行。
以上非艺术学门类本科专业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梯度志愿或艺术类二本批次B段进行录取。
(三)本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省内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按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的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外省本科高校执行。
苏区专项投档录取政策另行规定。
1.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实行梯度志愿的省内高校录取
列入该批次的景德镇陶瓷大学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南昌航空大学表演专业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专业达到省统考相应专业二本A段合格线的考生,一次性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列入该批次的省内高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小专业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专业达到省统考相应专业二本A段合格线的考生,一次性进行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模唱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声乐、琵琶、二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笙、唢呐、竹笛、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舞蹈共18个项目可按小专业政策进行招生。
列入该批次的省内部分高校艺术类特殊专业(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书法学专业,江西服装学院表演专业)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取得第一志愿特殊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一次性进行投档,高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2.艺术类二本A段省内高校统考专业平行志愿录取
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9个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顺序投档(以下简称“专业组投档顺序”),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二本A段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看单科成绩,执行我省文史类成绩排位顺序(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理综合)。兼报了2个专业的考生需根据各专业考试成绩及排名并对照招生计划慎重填报志愿,如考生依次填报了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高招录取时已被某院校音乐学专业录取,则其填报的音乐表演自动失效;如其填报的音乐学专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则可依次参加音乐表演专业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