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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东莞市2025年教育局 | 作者:​东莞市2025年教育局 | 发布时间: 2025-04-18 | 521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东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测试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所有现场考试、评分、审议的视频和公示的相片等材料,由各考点学校保存不少于3年。经查实在自主招生过程中营私舞弊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取消学校3年特色发展学生招录资格(含当年)并全市通报。经查实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存在其他舞弊情形的考生,将取消该考生3年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含当年),并就舞弊情形全市通报。对于在自主招生过程中营私舞弊、违反党风廉政纪律的评审专家、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如发现自主招生考试中存在违规行为,可向市教育局反映,热线电话:23126162(招生违规)、23660823(党风廉政纪律),市教育局将及时受理和反馈;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

  八、其他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普高班)和公办中职学校(含综合高中中职班)的自主招生按照本方案规定组织开展,民办中职学校的自主招生可参照本方案相关规则组织开展。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有关问题,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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