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编导艺考文艺常识摄影光线二
【光线】摄影艺术是光与影的艺术。光线方位对摄影造型效果,光的基本方位是由相机所处的位置决定的,可以根据光源的方向确定照片的造型。
【正面光】摄影者背对太阳,即由摄影机后面射来的光线,亦称顺光。因为被摄体的所有部分都沐浴在直射光中,面对相机部分到处有光,所得结果是一张缺乏影调层次的影像。 用正面光特别是高的正面光拍摄面部时,可能不好看。
正面光的最大特点是被摄体受光均匀,色彩还原真实、饱和,但缺乏应有的空间感和立体感,也不利于被被摄体质感的变现。此外,顺光还使被摄体的明暗变化不大,容易产生灰平的影调。拍摄高调作品,顺光是常用的光。在人像摄影中,顺光常作辅光。在建筑摄影中,顺光因缺乏立体感而为忌用的光。
【前侧光】前侧光,也称斜射光,光线投射的方向与景物、照相机成45度左右的水平角度,这类光照出现在上午九、十点和下午三、四点。这种光线比较符合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视觉习惯。被照明的景物,投影落到斜侧面,有明显的明暗差别,可较好的表现景物的质感。45度侧光可产生光影间排列,使景物有丰富的影调,突出深度,产生立体感的效果。尤其能将表面结构的质地精细地显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