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名单、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一)合格名单的确定
我校将依据各专业考生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规定,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合格考生4月中旬后可通过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二)招生计划的编制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
美术学、动画、戏剧影视导演、音乐学等专业将依据校考合格生源分布情况,编制分省计划,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安排。对少数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能编制“0计划”,即几个省共用招生计划;共用计划的考生,按照各专业对应规则择优录取。
(三)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计算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按合成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绩/校考总分)×0.5+(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分数线)×0.5】×100。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以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复试成绩/复试总分(300分)×0.6+(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0.4)】×100。
3.艺术学院各专业
(1)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分专业按照以下成绩要求进行录取:
美术学(中国书画鉴赏)、动画专业:按照“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同省且合成分相同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同省、合成分相同且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相同情况下,美术学专业按照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动画专业按照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公式如下: